国内设计燃气管道的公司,国内设计燃气管道的设计院,菏泽容器金属罐体应做防直击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并应沿罐体周边均匀布置,引下线的间距不应大于18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5.5.2 储存可燃物质的储罐,其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制储罐的罐壁厚度大于或等于4mm,在罐顶装有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时,应利用罐体本身作为接闪器;
2 钢制储罐的罐壁厚度大于或等于4mm,国内设计燃气管道的公司,国内设计燃气管道的设计院,菏泽容器在罐顶装有无阻火器的呼吸阀时,应在罐顶装设接闪器,且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5.11.2条的规定;
3 钢制储罐的罐壁厚度小于4mm时,应在罐顶装设接闪器,使整个储罐在保护范围之内;罐顶装有呼吸阀(无阻火器)时,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5.11.2条的规定;
4 非金属储罐应装设接闪器,使被保护储罐和突出罐顶的呼吸阀等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之内,国内设计燃气管道的公司,国内设计燃气管道的设计院,菏泽容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5.11.2条的规定;
5 覆土储罐当埋层大于或等于0.5m时,罐体可不考虑防雷设施;储罐的呼吸阀露出地面时,应采取局部防雷保护,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5.11.2条的规定;
6 非钢制金属储罐的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本规范表6.1.5中的厚度t值时,国内设计燃气管道的公司,国内设计燃气管道的设计院,菏泽容器应利用罐体本身作为接闪器;顶板厚度小于本规范表6.1.5中的厚度t值时,应在罐顶装设接闪器,使整个储罐在保护范围之内。
5.5.3 浮顶储罐(包括内浮顶储罐)应利用罐体本身作为接闪器,浮顶与罐体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浮顶储罐的防雷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内设计燃气管道的公司,国内设计燃气管道的设计院,菏泽容器土壤腐蚀严重地区或强雷电地区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大中型储罐